我行向小微企業主、小微企業發放的用于解決其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的貸款
申請易提款快,滿足借款人合理綜合消費需求的個人貸款產品
線上獲客、線上評估、線上審批的個人貸款產品
滿足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生產經營及個人合理綜合消費需求的抵押貸款產品
指我行對科技型企業法人發放的用于解決其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資金需求的貸款
我行向個人、小微企業發放的,用于解決其合理的購房、購車需求的按揭貸款
指符合監管要求的機構客戶存入我行的期限固定的、我行按相應的定期存款利率給付利息的大額定期存單,支...
單位活期存款是一種隨時可以存取、按結息期計算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過現金或轉賬辦理。活期存款賬...
單位定期存款是指企業、事業、機關、部隊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在我行以單位名義存入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期限...
現金管理產品提供賬戶管理、資金歸集等功能,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資金管理。
為電子交易平臺提供會員在線簽約、出入金、交易資金清算、查詢和對賬等服務。
銀企直聯是指我行提供的一種銀行系統與企業財務系統對接方式,企業可直接通過財務系統進行銀行賬戶和資...
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辦理銀行貸款的主體除外)發放的,用...
固定資產貸款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辦理銀行貸款的主體除外)組織發放的、用于借...
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是指我行向持有已竣工驗收合格、辦妥不動產權證書并投入運營的綜合效益較好的商業性...
我行獲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批準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綜合類現券做市商”資格,擁有較強的定價能力和與擬開...
2023年6月外匯交易中心創新推出銀行間市場債券組合交易業務(即債券籃子),以更加靈活和高效的交易方式...
以承銷團成員角色參與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分銷業務。
債券回購含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一種短期資金融通業...
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歸還...
我行以自有資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及央行票據。
我行以自有資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短期融資券(CP)、中期票據(MTN)、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資產支持票...
我行以自有資金投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的信用債券(不包括利率債、可轉債、可交換債)。
我行以自有資金投資在銀行間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
我行以自有資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金融機構發行的銀行二級資本債/永續債、券商次級債、保險機構資本補...
我行以自有資金投資境外債券的業務。
包括公募貨幣基金及債券基金投資。
我行以自有資金投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同業存單;同業存單是指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
我行以自有資金投資債券型集合產品以及保險資管計劃,并獲得投資收益。
收益憑證是指由證券公司發行,約定本金和收益的償付與特定標的相關聯的有價證券。
存放同業業務是指我行在合作銀行開立賬戶,按照雙方約定的金額、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辦理的人民幣...
同業借款業務是指我行通過線下方式以自營資金向具備同業借款資格的金融機構借出人民幣資金的業務。
同業拆借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
法人透支業務是指經我行審批核定透支額度的同業客戶,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在約定的透支賬戶中和核定的透...
同業存單發行是指我行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同業存單(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是一種貨幣市場工具)的業務。
同業存放是指合作銀行在我行開立定期賬戶,按照雙方約定的金額、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辦理的本外幣...
是一款同業存款業務產品。
同業借入業務指我行從其他金融機構借入同業資金。
圍繞上市公司股東及其關聯方開展的融資業務。
我行與具備資格的券商、銀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機構合作,提供方案設計、資金與資源整合、牽頭推進項...
我行以自有資金認購在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登記流轉的信貸資產流轉財產權信托優先級份額。
我行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
通過運用銀行間、證券交易所等交易市場上市債券資產,為客戶提供現金管理、純債、固收+等風險收益特征各...
通過篩選各類型公募基金、信托產品、資產管理計劃等投資品種為客戶提供投資管理。
通過投資股票、定增等權益類資產為客戶提供投資管理。
通過投資股票質押式回購等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為客戶提供投資管理。

廣東華興銀行2020年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工作專項報告
一、持續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
我行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持續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事前協調、事中管控和事后監督機制,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貫穿于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設計開發、營銷推介、售后管理等環節。
加強組織領導,統一規劃、統籌部署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2020年,總行適時召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就相關重要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
強化制度建設,根據監管新規及時新增或修訂完善相關制度。2020年,我行對《廣東華興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廣東華興銀行客戶投訴管理辦法》《廣東華興銀行客戶信息保護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新制定《廣東華興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工作管理辦法》,對消保審查的定義、消保審查的依據、消保審查流程、消保審查范圍與要點等重要工作環節進行了規范。
二、嚴格落實消保審查
為確保在產品和服務設計開發、定價管理、協議制定等環節落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要求,我行對零售業務相關制度、零售業務格式合同實施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2020年,共對30項制度、15個格式合同文本進行了消保審查。
此外,我行還對零售產品、服務相關的短信模板、廣告、微信公眾號推文、營銷話術等進行了消保審查。
相關業務管理部門認真落實消保審查意見,按審查意見對制度、格式合同、營銷宣傳材料等進行修改、完善,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要求,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積極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
我行堅持金融服務與消保宣傳相結合,主動作為,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以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質和依法維權意識及能力為目的,持續創新宣導方式,加大對弱勢群體的金融知識宣傳,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
2020年初,我行發布《廣東華興銀行2019年金融消費者宣教工作總結及2020年金融消費者宣教工作計劃》,對2020年金融知識宣教工作進行統一安排。各分行通過梳理客戶投訴熱點,結合監管風險提示,找出客戶金融知識薄弱點、空白點,以及當前金融消費者關注重點、需特殊關愛群體需求點等,對老年人、進城務工人員、青少年、低收入人士、殘疾人、普通客戶等社會公眾有針對性地開展宣教。
充分發揮營業網點宣傳主陣地功能,讓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日常化、長效化,包括利用營業網點顯示屏播放宣教視頻及標語、在營業網點公眾教育專區擺放金融知識宣教材料、通過我行官網及微信公眾號推送金融知識文章等。
積極落實“走出去”路線,各分行走進校園、走進企業、走進社區開展金融知識宣教。如佛山分行積極開展“學雷鋒樹新風”青年志愿服務活動,通過金融知識普及、愛心救助等形式,對金融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教活動。
疫情期間,我行積極創新金融消費者宣傳方式,如江門分行以“場景+互動”精準定位用戶群體,開啟線上金融知識直播,與消費者“零距離”接觸開展宣導,整場直播共計上萬人次觀看,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我行組織開展了多個集中專項宣教活動,如“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普及金融知識,守住‘錢袋子’”、“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普及月 金融知識進萬家”、“送金融知識進校園”等宣教活動。
四、及時妥善處理客戶投訴
我行遵循依法合規、便捷高效、標本兼治和多元化解原則處理客戶投訴工作,充分考慮和尊重客戶的合理訴求,公平合法作出處理結論,對消費者投訴能在規定時限內處理完畢,大部分投訴都取得了令消費者滿意的處理結果。
2020年,我行收到客戶投訴共計196筆,客戶投訴較集中的領域是:貸款(74筆)、銀行卡(38筆)、自營理財(15筆);被投訴分行主要是:廣州分行(43筆)、深圳分行(30筆)、佛山分行(21筆);被投訴總行部門主要是:普惠金融事業部(63筆)、零售銀行部(5筆)。投訴數量較2019年投訴數量145筆,增加51筆,增加35.2%;有責投訴數量12筆,較2019年有責投訴數量11筆,增加1筆,增加9.09%。投訴數量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行業務量、客戶量增長較快,此外,因受疫情影響,引發了部分貸款客戶延期還款、逾期記錄的相關投訴。
投訴辦結率達到 100%,平均辦結時間 3.0個工作日,客戶滿意度較高,較好地化解了矛盾糾紛。
我行持續健全完善溯源整改機制,注重客戶體驗,提升服務水平。總行法律與合規部按季分析通報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就客戶投訴反映較集中的問題向相關單位發出《管理意見書》、《管理提示函》,督促相關部門整改提高。相關部門收到《管理意見書》后,均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優化整改。
五、加強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
我行將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依照合法、正當、必要原則采集消費者金融信息,對采集的信息嚴格保密,妥善存儲,確保信息不被篡改,避免發生泄露。修訂完善《廣東華興銀行客戶信息保護管理辦法》,修訂要點包括明確客戶信息保護的定義,修訂個人客戶信息的定義,修訂相關部門職責,細化客戶信息全生命周期保護各環節的要求,細化涉及客戶信息的外包業務的要求。通過完善制度,更有效地保護客戶金融信息安全。
我行在《廣東華興銀行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告知書》中,對收集、使用、對外提供客戶信息等重要環節進行規范,并對客戶進行告知。
2020年,我行組織開展了2次個人金融信息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并就排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進一步完善了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
六、強化內部檢查和審計
2020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2019年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圍繞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等八項權利保護情況,我行開展了對照自查;結合監管部門對當前金融業理財銷售、代銷環節的風險提示及關注度較高的情況,我行組織開展了理財銷售、代理銷售環節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進行了整改。
審計部作為第三道防線對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了內部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我行消保制度體系基本健全,消保工作體制機制逐步完善。但同時,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如:個別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個人客戶金融信息分級授權管理和使用制度;個別單位客戶信息安全管控存在不足;部分分支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工作未完全符合監管要求。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進行了整改。
七、扎實開展消保培訓和考核評價
我行持續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培訓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使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培訓全面覆蓋高級管理人員、中級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提升員工處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能力,增強員工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和水平。
2020年,總行法律與合規部開展了4次面向全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題培訓。各分行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題培訓共計22次。此外,總行法律與合規部發布4期《法律合規之窗——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刊》,持續宣導最新監管文件、典型消保案例,并對實際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指導。
強化考核,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對各單位每年的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考評后,總行法律與合規部將考評明細反饋各單位,督促各單位整改提高,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正面引導作用。
八、2021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
1、對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等監管規定,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使各項產品和服務在各個環節、各個方面都有效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要求。
2、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督檢查,重點關注消費者權益易受侵害的重點業務和關鍵環節,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八項基本權利。
3、及時、妥善處理各類消費者投訴,并相應完善我行有關制度、產品、服務。持續優化消費者投訴管理系統。
4、切實履行對消費者信息的保密義務,從制度、流程、系統、人員等方面切實防范消費者信息泄露或濫用。
5、積極組織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進萬家”以及其他各類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加大自主開展的金融知識宣教活動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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